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给不吸烟员工涨工资的启示
 
来源:健康报  发布日期: 2008-09-04
 
  日前看到一则消息,俄罗斯一些地方政府为积极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制定了一系列措施降低吸烟率。例如萨马拉州提出给所有不吸烟的企业员工涨工资;在车利亚宾斯克州,一些企业不吸烟员工的工资比吸烟员工的工资要高5%,并且在当地咖啡馆里,不吸烟的顾客可享受10%的折扣。据报道,英国的一些医院做出决定,对那些坚持吸烟的病人,医院有权拒绝对其进行臀部或膝盖的局部手术。 

  欧洲国家为控制烟草泛滥不遗余力,或送“胡萝卜”,或给“大棒”。所采取的措施乍一看好像有失偏颇,但在笔者看来,这些措施真正保护了非吸烟人群的利益,维护了社会公平。 

  笔者认为,吸烟者不仅直接损害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而且在社会医疗保险系统中,将获得疾病的风险转嫁给了非吸烟人群,违背了社会医疗保险的本质,破坏了社会公平。 

  保险是指具有同类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该风险所致经济损失而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其中风险是指某种不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具有不确定性。 

  人类疾病诱因复杂,但是现代医学研究表明,吸烟与肺癌、脑卒中、冠心病等疾病的发生明显相关,吸烟人群上述疾病的发病概率明显高于非吸烟人群。与此同时,让不吸烟的参保人群平均分担由于吸烟造成的损失,这种风险转嫁显然是不公平的。 

  想起另外一则消息,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车辆保险实行保险费率浮动制度,将保费与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事故情况挂钩。低风险客户的保费将获得最高可达50%的优惠,而对高风险客户保费上浮的比例可以达到200%。 

  我国参保人员无论年龄、职业、职位、身体状况有无不同,都必须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按相同比例缴纳保险费,并享受同等保险待遇,真正体现了社会公平。但同时,这也导致参保人员缺乏强烈的责任感。笔者认为,参保对象应该认识到吸烟的严重后果,如果其坚持吸烟,就应该缴纳更多的医疗保险费,或为吸烟所致相关疾病承担更高的自付比例。 

  如何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国情的控烟策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国外“胡萝卜加大棒”的做法或许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