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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放假、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阅读人数: 608     发布日期: 2007-09-26
 

各部门:
  经院部讨论决定,现将国庆假期安排、作息时间调整通知如下:
  一、国庆假期
  今年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3日),10月4日、5日照常上班。鉴于假期恰
逢周一至周三,就诊病人较多,因此要求:
  1、临床科室合理安排国庆期间上班人员,行政后勤部门视工作需要安排值班
人员,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安排职工休假;
  2、各科室在9月24日前将排班表发送至相关部门(医疗及医技、护理、行政后
勤排班分别发送至医务部、护理部、院办邮箱);
  3、保卫、总务、工程、计算机等部门要提前开展检修排查工作,并做好节日
期间后勤保障工作;
  4、中层管理干部外出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假期保持通讯畅通。
  二、作息时间
  10月4日开始,全院执行新作息时间,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7.5小时,
    7:30——11:30 
    1:30——5:00
  请各部门根据全院新作息时间妥善安排工作。
 
      
浙江省台州医院办公室
2007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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