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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阅读人数: 512     发布日期: 2007-10-16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精神,我院拟推荐一名老同志申报“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请广大职工积极推荐(附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
  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积极为青少年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事,事迹感人。
  3、工作针对性强,实际效果好,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不断为关心下一代工作作出新的成绩。
  联系电话:3008
  截止时间:10月22日下班前
 
      
老干部办公室
200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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