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消息 针对目前医患关系极度紧张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制不完善的状况引起众多媒体的关注,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台州医院院长陈海啸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建议,尽快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医事法》和《农村合作医疗法》。 医患信任危机伤了患者,也伤了医生 陈海啸说:“医生与患者本是战友关系,共同的敌人是疾病,可今天暴力索赔、职业医闹作为医疗纠纷的极端方式,已严重困扰着各个医院。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对全国270家医院进行过调查,一多半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其家属用暴力打骂、威胁医务人员;77%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及其家属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缴纳住院费用。甚至有些家属把遗体放在医院,坚持不火化,整个医院的正常运转已严重受到干扰。”医患关系紧张、矛盾尖锐,挫伤了医生探索未知领域的积极性。一些医生只好采取防卫性的治疗措施。医患双方互不信任、互相防范,其代价是医学进步的延缓甚至停滞。这会削弱人类与疾病作斗争的力量,阻碍医学发展,使医患双方的利益都受到损失。 陈海啸认为,医疗行为虽然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但是它的专业性太强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用民法通则来调整并不合适。他建议: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医事法》,以明确医疗机构、医生和病人在医事中的属性、权利和义务,明确医学发展和各项诊疗技术的局限性、风险度及其疾病转归的不可预见性,明确与医事直接、间接相关的许多配套的法规、条例的关系,如医疗保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师法等,切实保障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和教学工作开展的法律地位。 完善“新农合”,给百姓吃下“定心丸” 针对农村合作医疗,陈海啸建议尽快给农村合作医疗立法,保障全体农村公民基本健康权利,给农民吃下一颗“定心丸”。 陈海啸介绍说,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卫生工作的基本制度之一,最早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上世纪60年代以后,该项建立在集体经济基础之上、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政策在全国逐步推行。80年代后期出现了严重滑坡,农村合作医疗逐步退出历史舞台。90年代以后,我国政府着手恢复重建农村合作医疗。 自2002年10月我国政府首次做出了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以来,“新农合”在筹资、支付和管理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全国各地相继取得了试点成功。 陈海啸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在巩固推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授权地方适时制定《农村合作医疗法》。明确规定管理机构、经办机构的职权及责任,规定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程序和方法,明确选择合作医疗形式的基本原则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等内容。 陈海啸认为,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建立一种与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成本运行的农村医疗体系,尽快提高乡、村两级的医疗技术水平,缓解医疗资源分布不公,缓解农民看不起病和看病难的问题。 他还认为,公平的健康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必须给每个公民基本的生存和发展机会,避免一部分公民陷入绝对的贫困和健康被剥夺状态。保障公民公平享有基本健康权益,也是一个文明国家起码的政府责任。他建议政府必须调节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格局,确保公民的基本健康权益有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