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医疗项目物价论证会在我院召开
5月13日上午,我院第三会议室内座无虚席,台州市物价局、卫生局领导和论证专家一行9人来我院对近期申报的新增项目进行会审和论证。
核算中心对我院新增项目申报情况进行了总体说明。由于医疗服务项目的专业性强,论证会上,新增项目科室负责人从多角度陈述了项目内涵和收费建议,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则从项目的临床可行性、临床效果、服务成本和收费建议等方面,提出质询和评估,以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而不过度增加患者就医负担为原则,初步确定了审批意见。
据统计,需参加本次物价论证的项目有近百项,其中基本医疗服务类71项,特需和其他类项目20多项,涉及临床、医技等10多个科室。
会议结束之前,章永川书记代表医院对物价局、卫生局等领导和专家们的现场指导表示感谢,希望进一步加强沟通和联系,切实把新增医疗项目的收费和医保等问题解决好,这样既有利于减轻病人就医负担,也有利于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和推广,为广大患者提供多层次,价廉物美的医疗服务。
链接:我院新增项目收费标准申报的基本流程
根据《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浙江省医疗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参照浙江省项目规范(草案),科室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报《新增项目收费标准审核表》,经核算中心成本测算后,由院部审核批准,之后请示物价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浙江省医疗收费标准(96版)》及其补充文件中已有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另行审报新标准。
(核算中心 祖学亮 责任编辑:俞建丽)